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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意见

 

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央政法委决定把集中教育的时间延长至明年上半年,然后再转入经常性教育。省委政法委对此也作了相应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经市委政法委研究,决定对全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总体实施方案作相应调整,现就当前要重点抓的几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紧密结合学习《江泽民文选》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最近,党中央作出了关于学习《江泽民文选》的决定,胡锦涛总书记在学习《江泽民文选》报告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学习好《江泽民文选》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江泽民文选》中关于政法工作、维护稳定等重要思想,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国家学说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指明了方向。各级政法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定和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学习《江泽民文选》的重要意义,把学习《江泽民文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战线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江泽民文选》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紧密联系政法工作、政法队伍建设的实际,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各地和政法各部门要坚持把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自觉性贯彻始终,坚持把加强组织领导贯彻始终,切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深入抓紧抓好。要在继续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读本》,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

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机关的带头作用。各级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省级政法各部门将在年底前组织对各市(州)、县(市、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科、所、队、庭长进行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摸底考试,促进领导干部的学习。全市各级政法部门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积极配合省级政法部门的检查考核,力争学出效果,考出水平。党委政法委机关和政法部门领导机关要在坚持学用结合上为基层作出表率,学习教育从机关做起,清理思想从机关做起,解决问题更要从机关做起。制定政策、部署指导工作都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贯彻到每项工作中,为基层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当好标杆,带好头。通过领导和机关带头,在全市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学、一级带着一级干的教育活动生动局面。

进一步运用正反典型的辐射和警示作用。要继续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学习力度,注重把他们的先进事迹提炼成为广大干警看得见、学得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扩大先进典型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委政法委将组织我市政法系统部分先进典型进行巡回演讲,大力宣讲政法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先进事迹,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年底,全省将表彰100名、全市将表彰60名优秀政法干警,各地各部门要以评选活动为载体,营造良好的教育活动氛围。要以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标准,坚持开门搞评选,真正选出群众满意、干警信服的先进典型。同时,要运用好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干警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以案说法、以案施教,紧密联系发生在干警身边的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深入剖析,清理思想根源,使广大干警认清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严重后果和危害,增强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纠正,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的思想得到更新。

    进一步发挥舆论宣传的造势作用。为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推向高潮,最近,省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对下一步宣传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在报刊、杂志上开辟专栏,集中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坚持领导带头,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记者专访、访谈录、撰写理论文章等形式,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征文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开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互动栏目,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效果。市委政法委将继续在简报、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上连载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的理论调研文章,积极营造教育活动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市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进一步强化检查督导的推动作用。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取得实效。市委政法委将在前阶段明察暗访的基础上,再次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全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检查、指导。各地各部门也要派出督导检查组,深入基层,与基层干警同学习、同工作,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帮助基层扎实有效开展好教育活动,指导基层解决执法中的突出问题,规范执法行为。各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联系点工作,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促面。要坚持信息月报制度,将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以利于推广应用,促进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开展社会测评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评判。

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只有与执法实践结合起来,才能深入人心,见到效果。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政法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建设,是促进公正执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举措,扎实推进。

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解决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政法各部门要对本系统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排查梳理,制订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时间表,落实每一个突出问题的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以勇于揭短亮丑的勇气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以强有力的措施和行动,以不解决问题不收兵的决心,力争到年底前集中解决几个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要把重点放在解决执法不公正、不严格,违法办案以及办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执法不文明,态度粗暴,对群众冷、硬、横、推的问题;工作敷衍塞责、消极不作为的问题;不顾全大局,只注重法律效果不注重社会效果或者只注重社会效果不注重法律效果等问题。通过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对干警进行生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各区、市、县委政法委和市级政法各部门要将本地、本部门排查梳理的执法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于1120日前报市委政法委。

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加强执法制度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执法制度体系是执法规范化的两个关键环节,相辅相成。要把理念教育、制度建设和规范执法行为融为一体。从现在起到明年春节前,按照执法为民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深入抓好以执法责任体系、执法监督体系、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执法信息化体系以及教育培训体系“五项建设”为重点的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内涵、基本要求融入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中去。要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借鉴三台县公安局等部门的先进经验,在干警执法档案、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资格认证三个重点方面取得突破。坚持以流程管理为主导,按照扎实管用、简便易行和规范性、稳定性的原则,全面推进“五项建设”。

四、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推进各项政法工作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目的在于统一执法思想,推动各项政法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各地和政法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政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绵阳发展新跨越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带着强烈的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去解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对各种矛盾纠纷,要注重运用调解手段,按照法津、政策、情理去疏导处理;对于危害社会管理秩序、影响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要敢于和善于依法严格处理;对于打着“维权”幌子插手人民内部矛盾,从事颠覆破坏活动、危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活动,要坚决依法打击。任何时候都要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个人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一致性。既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个人权益,又要注重维护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加强社会管理,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要继续深化积极主动维稳思路,坚定不移地加强源头防范工作,全面建立和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对维稳台帐中所列不稳定因素认真进行再梳理、再排查,查漏补缺,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调处工作力度,尽最大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力争不酿成大的事端。建立健全维稳信息网络,推进维稳工作信息化建设。切实增强政权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和预案,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绵阳的社会政治稳定。

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着眼于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深入推进平安建设。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平安建设的经验,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坚持“严打”方针,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有的放矢地解决突出治安问题。要以坚定的决心、强有力的措施,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除恶务尽。对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比较缓慢的重点地区,对黑恶势力横行纵容姑息,隐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地方和部门,要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反思刑事执法上存在的理念偏差,在具体执法活动中正确贯彻党的刑事政策,正确实施国家法律,既要防止打击面过宽,又要防止打击不力,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以有效遏制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深入扎实地抓好平安建设。要坚持群众路线,增强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充分发动、依靠人民群众做好治安工作,筑牢维护治安的防线,增强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抓好平安乡村、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企业等基层创建活动。要做好省级平安示范单位的申报工作,实行对口分工负责制,对拟申报的省级平安示范单位进行认真培育、逗硬考核、严格把关,力争高分入围,万无一失。深入推进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机制。针对工作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社会闲散青少年教育等,拿出切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真正抓出成效。

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6月下旬以来,我市积极部署,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了联合接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928日,市委印发了《绵阳市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制度》,将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工作方法制度化、规范化,推动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建设,扭转了我市信访工作的被动局面。但是,我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面临的问题还很多,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中央政法委政法〔200629号通知精神,把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作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具体体现和检验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各级政法部门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在解决群众反复上访和息诉不息访上狠下功夫。严格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首办责任制、责任倒查制等制度,做到一案一对策,一案一督查,一案一结果。大力推广公开听证等做法,做好对当事人的法律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建设,积极探讨建立对信访群众的司法救助制度。通过解决信访案件,增强对政法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针对性。要认真落实818日全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工作会暨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广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经验,防止因执行不能和执行不规范、不公正引发信访问题。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配合,加大涉府案件执行力度,努力推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着眼于创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大力推进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工作。牢固树立、认真落实服务大局理念,充分发挥政法机关保障和服务发展第一要务的职能作用,把各项政法工作做得更加富有成效。要紧紧围绕市委“三大要务、六件大事”中心工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科技城建设、构建四川省副中心、实现绵阳发展新跨越的战略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效率和水平。要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活动,加强犯罪预防工作,积极规范和引导市场经济行为,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层次和水平,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秩序。加强民事行政司法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共同发展。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守法意识和法制化管理水平,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认真履行义务,维护法制权威。

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着眼于人民群众满意,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法工作的改革。始终抓住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进行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加强社会调查、开门评议和自我查摆,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正确的理念指导和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快突破影响和制约政法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中制定出台的一切举措,都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在涉及部门权力调整时,一定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加强协调配合,制定人民群众满意的改革方案。在规划改革时,一定要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要把加强对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力必须用来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点,切实建立和完善内外结合、多层次、全方位的执法监督机制,把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有效防止违法用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行为。要重点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便于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监督,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五、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推进政法机关党的建设

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的思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巩固和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在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充分发挥“一个党委一面旗帜、一个支部一座堡垒、一名党员一个模范”的作用,带动政法队伍建设的深入发展。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协管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正在进行的市县换届,配齐配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要把那些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能力强、作风过硬、实绩突出的优秀政法干部选拔充实进领导班子。各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委部署,遵守党的纪律,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党委的制度、在执法办案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党委)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法部门党组(党委)的领导机制。

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基层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的党组织关系归建到县级政法部门,符合条件的单位建立党支部,不符合条件的建立党小组,归属上级政法部门的有关党支部,确保党的组织全面覆盖政法系统。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帮助党员增强党的观念,强化党员意识,在学习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先进、科学的理念指导执法办案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党员在全体干警中的政治影响力。

切实加强教育管理,深入推进政法队伍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廉政建设,健全群众举报、投诉的受理、查处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严肃查处队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特别是要严禁政法干警从事经营性活动,坚决查处陷入非法利益格局,为不法利益提供保护、影响严格公正执法的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纯洁政法队伍。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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